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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将于10月执行“三限房”新政

南昌将于10月执行“三限房”新政

最近有消息称南昌即将推出“三限房”的新政,何为“三限房”呢?对于南昌购房一族,一旦正式实行“三限房”,对于南昌的房地产市场,成交量将发生哪些变动?

继今年3月发布的限购政策、楼市进一步收紧外,南昌市房管局近日发布“三限房”新政,新政将从下月起实施,规定“商品房住宅销售及转让过程中,限房价、限对象、限转让;5年不得转让,摇号选房不得捆绑销售”等。

据了解,“三限房”即商业住房土地出让时,不但要限套型、限房价,还要限制销售对象,土地招标时要求竞标者需报出合理的地价和预期销售房价才能中标。“三限房”新政让想炒房者须三思而后行,但对于另一些刚性需购房者而言,这样的政策简直就是“福音”。

“三限房”有诸多亮点:开发企业对外销售"三限房"时,其销售价格整体均价不得高于土地出让时约定的限制房价,单套住宅销售价格实行明码标价、一套一标制度;不得有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捆绑销售等违规行为。

南昌将于10月执行“三限房”新政 第2张

“三限房”销售,应优先满足本市户籍在市区无自有住房的成年市民,并限购一套。不得采取打包销售、集体购房等方式销售,不得自留。

开发企业及其委托的代理销售机构对外销售商品住宅时,购房人积累大于可供房源的,应采用由公证机构现场公证的公开摇号方式对外公开销售。摇号方案、参摇名单以及摇号结果须现场对外公示,并在销售前3个工作日报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备案。

“三限房”购房人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5 年内不得转让。通过继承方式取得的“三限房”,继承人须达到转让限制时限后方可转让。

据南昌下发的《关于市区“限房价、竞地价”商品住宅项目销售管理(试行)的通知》明确,下月起,开发企业在南昌对外销售“三限房”,整体均价不得高于土地出让时约定的限制房价;单套住宅销售价格实行明码标价、一套一标制度,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捆绑销售等。同时,应优先满足南昌市户籍在市区无自有住房的成年市民购房需求,并限购一套;开发企业不得采取打包销售、集体购房等方式销售,不得自留。

与此同时,相关文件还规定,开发企业或其委托代理销售机构对外销售“三限房”时,当购房人积累大于可供房源,应采用由公证机构现场公证的公开摇号方式对外公开销售。“三限房”交易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须增加住房转让限制性约定条款,合同封面上注明“三限房”字样;《不动产权证》上注明“三限房”字样。同时,购房人购买的“三限房”自购买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通过继承方式取得的“三限房”,须达到转让限制时限后方可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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