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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或采用超额累进方式征收 | 房产税开始试点

根据有关媒体报道,随着房产税的消息越来越受到热议。近期,已经有地方开始试点征收房产税了,据悉未来房地产税税率或采用超额累进的形式。

虽然大家天天把房产税挂在嘴边,但是什么是房产税呢,很多人还真不知道,其实房产税是国家以房产作为课税对象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产税旨在合理调节房产所有人和经营人的收入。

其实早在2011年1月27日,上海、重庆宣布次日开始试点房产税,上海征收对象为本市居民新购房且属于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和非本市居民新购房,税率暂定0.6%;重庆征收对象是独栋别墅高档公寓,以及无工作户口无投资人员所购二套房,税率为0.5%-1.2%。

按照上海和重庆的标准,其实并不是所有房产都要缴纳房产税。有网友表示,一套房不应该征税,二套开始征,三套比二套翻翻,四套比三套翻翻,依次类推。

近日,考虑到房地产税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而且涉及面广,地区差异大,所以征收细则制定难度较大,进行充分的立法调研十分有必要。这有助于认清现实情况,清除立法障碍。

3 月 9 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乌日图在全国两会记者会上表示,房地产税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会同财政部组织起草,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完善法律草案、重要问题的论证等方面的工作,待条件成熟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

4 月 9 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要求各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对照分工逐项制定落实方案,于 4 月 15 日前报国务院。其中,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由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配合做好工作。

房地产税立法一直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关乎各方利益的难点问题。从大的环境来看,在当前国际环境的不确定性和国内大规模减税降费的背景下,出台房地产税的整体条件还不具备。因此,房地产税还处于调研准备的过程当中。

房地产税立法的难点一方面是在理论上如何处理房与地的关系问题,特别是在我国城镇土地国有的根本制度框架下,收缴70年土地出让收入后的房与地的相关税收关系如何界定;另一方面是在实际操作上,征收房地产税必然带来政府与居民家庭之间的收入再分配问题,如何平衡是保证房地产税能否达到征收效果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