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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深圳楼市新政策

2018深圳楼市新政策

全国各地楼价实在高出天际,尤其是一线城市,北京、广州、深圳、上海,所以今年陆续出台了最新的调控政策。针对深圳地区,2018年最新楼市政策是怎样的呢?且听细细道来。

7月31日18:30分左右,深圳市发布调控新政,规定购房人离婚2年内申请住房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的,各商业银行、市公积金中心按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执行;若无房贷记录且能提供离婚前家庭无住房证明的,按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执行;若能提供离婚前家庭仅有1套住房证明的,按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执行。

这是深圳首次针对离婚买房实施差别化的信贷政策。时隔一天,8月1日,一份配套实施细则《深圳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又对上述信贷政策进行“填漏”。依据配套细则,对于离婚2年内、婚前家庭仅有1套住房证明的购房者,若想执行首付不低于50%的比例,还必须满足无房贷记录的要求。其他情况下,贷款首付款比例依然不低于70%。这意味着,通过“假离婚”获取首套资格或降低首付的投机购房“口子”全面收紧。

​限售是本轮调控升级中的最大亮点。过去深圳楼市调控仅停留在“限购”的层面,新政强调,居民家庭新购买商品住房的(不含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自取得不动产权利证书之日起3年内禁止转让;个人、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新购买的商务公寓,自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之日起5年内禁止转让。

1、暂停单位购房;2、单位已购房5年内禁止转让;3、个人已购房3年内禁止转让;4、公寓单位和个人购买的均5年内禁止转让;5、有房贷记录离婚两年内,按2套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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