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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产房过户的最新政策

对于公产房的继承或者过户的话,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那公产房过户的最新政策有哪些?带大家一起了解下吧。

公产房过户的最新政策

严格来说“公产房”不存在继承的说法,只能是承租人的变更。公产房不是个人财产,所以是不适用继承法的,想要继承的必须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只能由一人过户,实现承租人的变更。

房管所公房变更承租人名字的条件如下:

1、在租赁期限内,原承租人外迁或死亡(外迁是指房屋承租人另有正式住房,不在继续在原房居住且有承租人户籍转移证明);

2、要求更名的当事人与原承租人必须是同一户籍共同居住两年以上又无其他住房的直系亲属;

3、原承租人无欠费(房租、供暖费、物业费等)及其他遗留问题;

4、其他家庭成员无异议(指同一户籍、18岁及18岁以上的家庭成员);

5、在户口冻结区内,住户要求更名必须征得冻结单位意见,没有冻结单位书面意见书,不能办理更名手续。正常死亡更名需有冻结单位(建设单位)同意证明,按以上1—4条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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