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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银行实行暂停批货措施 | 消费贷资金挪入楼市遭严打

如今的银行,对于购房贷款这项业务,相关银行陆续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工作。除了纷纷提高贷款利率外,如今又加强了对消费贷款业务的控制,个别银行开始实行暂停批货的规定。

“尊敬的客户,感谢您办理我行消费贷业务,为持续追踪资金使用情况,现需您上传相关消费凭证,请于2017年11月30日前通过我行信用卡网站完成凭证上传。”

近日,多家银行都向使用过消费贷的客户发送了类似短信,要求客户提供消费发票,贷款资金流向等消费贷消费凭证。而银行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希望了解客户贷到的资金有没有被挪用于购房,如果提供不出消费凭证,甚至很有可能被收回贷款。

消费贷,主要是指房贷、车贷以外的个人消费贷款,例如旅游、教育、医疗、装修等场景的消费行为。现如今,本来用途是用于消费者的各类消费支出的消费贷,却被大量挪作他用,尤其是进入房地产市场,用作购房者的购房首付款。

监管部门已启动针对个人消费贷和经营贷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等乱象的排查和打击。广东等地建立个人消费贷款业务月度监测机制,要求各商业银行自2017年10月起报送个人消费贷款产品月度监测信息。

国庆长假之前,银监会审慎规制局局长肖远企曾表态,要严厉打击“首付贷”,严查挪用消费贷款资金,防范房地产泡沫风险。

9月14日,浙江银监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书显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杭州市分行因违规操作个人消费贷款挪用于购房等违法违规行为而被罚款65万元。

这并不是邮储银行杭州市分行第一次因个人消费贷款资金问题被处罚,今年3月6日,因个人消费贷款资金流入股市,该行也曾被浙江银监局罚款20万元。

9月6日,银监会公示台州银监局对浙江泰隆商业银行的处罚信息,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因多项违法违规事实被罚款70万元,其中原因同样有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房。

6月9日,大连银监局连发10张罚单,多家银行因为“个人消费贷款被挪用”而被处罚。

严控消费贷正是监管层的要求。“监管层严查挪用消费贷款资金,一方面是为了防范房地产泡沫风险,另一方面则是为了引导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对法治周末记者表示。

记者了解到,目前个别银行已暂停个人消费贷业务的批贷。另外,多家银行要求个人消费贷、信用卡现金贷款等存量客户补充资金消费凭证等,以进行再核查。

目前大多数商业银行正在对存量和增量的个人消费贷、信用贷等进行再核查和调整:对已发放、未还清的贷款,要求补交消费证明材料(发 票、发货单、转账凭证之类的),并进行贷后回访;对于再核查后发现疑点和问题的存量贷款,银行会立即进行收贷、罚息等。

银行业人士坦言,要完全识别贷款人的真实意图或者完全掌控贷后资金流向,几乎是不可能的。“除非贷款客户直接从自己的贷款账户中将资金转账、刷卡到某个开发商的账户,否则作为银行来说,很难识别。客户只要把资金取现了,这条资金链基本就断了。更不用说现在有专门帮贷款客户腾挪资金的中介公司,他们太熟悉银行的流程,规避手法也很多。”